(2020年7月21日北京市beat365平台_国内有真正的365平台吗_365bet怎么样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为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结合人大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监督、决定、人事任免、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制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
第二条 请示报告的原则: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
第三条 须向区委请示的事项:
(一)参加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关事项;
(二)决定召开区人代会的请示;
(三)拟请区委主持召开的有关人大工作会议;
(四)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中需要请示的事项;
(五)拟由区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重大问题的决议、决定草案;
(六)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涉及人选和法律方面的有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重要干部任免有关事项;
(七)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外出学习考察事宜;
(八)根据工作需要,应当向区委请示审定的事项。
第四条 须向区委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执行中央决策和市委、区委部署的情况;
(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半年、全年工作情况;
(三)拟提请区人代会审议的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
(四)有关选举重大事项(补选个别市、区人大代表工作);
(五)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六)在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涉及全局的重要意见;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包括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意识形态工作、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整改、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况;
(八)本单位监督履职工作中特色突出的经验做法;
(九)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需向区委反映和报告的其他事项;
(十)区委要求专题汇报的事项。
第五条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区委请示报告工作,由党组集体研究,原则上采用书面形式。凡需向区委请示的重大问题,必须以党组正式文件书面请示;属于情况报告,根据需要可一事一报或定期综合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属于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重大紧急情况,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或由党组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的党组成员向区委主要领导报告。
第六条 本制度自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通过之日起施行。